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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要打破教师“铁饭碗”了? 

时间:2024-01-11 16:55:27   来源:明珠絮语   编辑:tangyinglin

大早上起来,看到一条新闻,吓了一跳。

标题是这样的:《重磅!教师不再是“铁饭碗”!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政策真的来啦!》

不知道谁总是对教师这个职业的稳定性不满意,反正打破教师“铁饭碗”的说法过些日子就要有一次。

这一次是咋回事,我仔细看了一下,发现原来是在北京市丰台区出台了一个《关于推进丰台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讨论稿)。

丰台区教委副主任翟洪臣在解读时提到:“要打破‘铁饭碗’观念”,《措施》提出要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学校加强对教师的年度考核和考核结果运用,对于教师聘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聘期结束后学校可不再续聘,或降低岗位等级、调整岗位聘用。对于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安排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可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再从事教学工作岗位。

不知道对这个新闻做评论的人是不是不太懂得相关的规定,其实类似的要求一直就有。

比如2013年开始实施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就明确规定,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而定期注册不合格的条件之一,就是“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对于教师来说,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是一道红线,很多地区都有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的规定。

不过,一位教师连续两年的年度考核不合格,这其实是非常罕见的。

说实话,笔者当了几十年教师,还没有发现身边哪位教师平白无故考核不合格。

只要老师不犯特别大的错误,比如严重违反师德师风,比如违法乱纪,一般情况下只要是在学校正常履职的教师,不会考核不合格。

所以,教师退出机制虽然一直存在,但和打破“铁饭碗”还不能划上等号。

只有“不合格”了,而且还得连续两年“不合格”才有解除聘用合同的可能,这样的职业不就是“铁饭碗”么!

当然,一说起打破教师“铁饭碗”,就有人攀比公务员,说先从公务员开始。

其实公务员的退出规定比教师的还明确,在《公务员法》里就明明白白地写着。

该法的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其中第一条就是“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其实和教师一样,正常履职的公务员,也极少有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更不用说连续两年。

所以在现实生活中,除了犯了严重错误或真的在单位里啥也不干,被辞退的公务员其实很少。

个人理解,丰台区教委副主任说的“要打破‘铁饭碗’观念”,重点在“观念”两个字。

由于一些教师的心里有“铁饭碗”的观念,以为自己不管怎么做饭碗都能保住,所以敲一下警钟,告诉这些教师“铁饭碗”也有拿掉的可能。

但这样说,并不是想把所有教师的“铁饭碗”打破。

总的来说,公办学校的教师和公务员一样,职业稳定性还是蛮高的。

教师也罢,公务员也罢,其退出机制是为了少数不合格者,而不是大多数人。

对于不合格的教师,对于严重违反师德甚至违法乱纪的教师,当然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但对于遵纪守法,努力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的合格教师,饭碗其实一直是稳稳的。

明珠絮语(ID:tsliuchanghai),以教师和家长的双重视角看教育,解答青少年和家长的教育困惑。新书《为自己读书》正在当当、京东、天猫等平台热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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