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科技 > 正文

 我国将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  

时间:2024-04-10 16:04:19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编辑:tangyinglin

工业和信息化部4月10日发布《关于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的通告》,决定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

根据通告,率先开展试点工作的地区为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通告提出,在获批开展试点的地区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内容分发网络(CDN)、互联网接入服务(ISP)、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以及信息服务中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网络出版、网络视听、互联网文化经营除外)、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

这一扩大开放政策旨在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激发市场竞争和主体活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与全球共享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红利。

通告指出,将根据试点实施情况,适时扩大试点地区范围。

免责声明:本文转发网络,仅代表作者、用户个人意向/观点,本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