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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少君 ||关于书法理论导向几个基本问题的思考  

时间:2024-02-19 18:21:40   来源:刘新利   编辑:tangyinglin

当今中国的书法理论导向,正经历着一场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的激烈较量。本文试就其中有关的几个基本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书法可以脱离汉字吗

一个时期以来,中国书法领域流行着种种只重书写形式而忽视书写内容,甚至彻底否定汉字的荒谬论调。例如:有人认为书法就是一门纯形式的艺术,它的形式即内容;有人主张,书法创新就是要打破文字的界限,把点、线、面作为创作的形式元素,对汉字进行结构性的解构、抽象的变化;有人干脆直白的表明,书法是一种与汉字并无血肉联系的纯艺术,汉字只是书法的一种载体,即使汉字消逝了,书法将依然存在;有人甚至主张通过对汉字结构的改造,打破汉字瓶颈,剔除书法的可读性,使书法作品成为没有艺术国界的抽象画,成为全人类审美的通感艺术。如此等等。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言论的始作俑者都是身居书界高层叱咤风云的大腕人物,其影响之大、危害之深可想而知。

什么是书法?书法的本质属性何在?商务印书馆1988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对此有个权威性的解释,即书法是文字的书写艺术,特指用毛笔书写汉字的艺术。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书法篆刻辞典》则称书法为汉字的书写法则,具有文字结构的规定性和艺术创造的传统性。依照上述两种解释,似可将书法的本质属性定义为艺术性 书写汉字的法则或技法。这就充分表明,汉字是书法的内核和根基所在,在书法创作中,一切形式的构建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艺术化书写汉字的要求,而艺术化三个字本身就包含了书写过程中所采取的各种艺术形式和手段。一切肆意扭曲、肢解、践踏乃至彻底背离汉字的所谓书法创新,都是对书法艺术的亵渎和背叛。

二、书法的实用性消亡了吗

一些来自书界的所谓权威大腕人物,多年来一直在散布一种观点,即书法在当今时代只有艺术性,没有实用性。在他们看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书法在记事、知事、传递信息和文化知识等方面的作用已经消失,剩下的作用就是给人们提供纯粹的艺术享受。这实际上是纯艺术的另一种说法,也是否定和背离书法本质属性的认识根源,必须予以驳斥。

书法的适用性也可理解为书法的实用价值或实用功能。众所周知,书法作品的书写内容,大多来自古今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优秀诗文、词语,而这些诗文、词语也都各有侧重地具有展现社会风貌,颂扬美好事物,表达人生理念、志向、愿望,体现人间真情的鲜明特征。正因如此,凡优秀的书法作品,不仅能呈现出技艺和形态上的美感,而且必然具有弘扬文化、启迪心智、抒情达意、陶冶情操、励志育人的社会价值,其既养眼又养心的综合效应,便是其不可否认也不容否认的实用功能。

必须看到,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作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之一的书法,其实用功能不但没有消亡,反而应当不断强化和大力弘扬。那种视书法实用性为虚无的观点,不仅完全忽视了书法艺术在文化层面和精神层面对社会发展进步的积极作用,甚至连书法艺术的审美效应也一并否定了,因为审美效应本身也是一种实用功能。既然如此,书法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至于那些惯以书法大师身份自我炫耀或相互吹捧的人,竟也在喋喋不休地传播书法无实用性的荒谬论调,更是咄咄怪事!

三、书法之美,美在何处

书法是一门具有独特审美价值的视觉艺术。那它到底美在哪里呢?

从总体上看,凡成功的书法作品,美就美在高雅文明的文字内容与精良巧妙的书写技法紧密结合,及由此产生的多姿多彩、特色鲜明、妙趣横生的艺术形态。

在这里,文字之美与技法之美是相辅相成、交互融合的。只有高雅文明的文字内容,而无精良巧妙的书写技法,只能叫做写字,不能称为书法。相反,书写技法再好,而文字内容毫无意义甚至低俗不堪,也决不能称其为书法艺术,只能看作是对书法艺术的玷污。

就书写技法的精良巧妙而言,除了体现在对字体的合理选择之外,更多体现在对笔画形态、单字结构及整体布局的全面优化;体现在书写过程中对大与小、疏与密、斜与正、枯与润、浓与淡、收与放、开与合、虚与实等辩证关系的巧妙处理;也体现在书写者对个性化风格特征的追求。最终在上述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使作品呈现出或端庄雅致,或清新隽秀,或率直天真,或雄厚豪放,或遒劲坚实,或古朴厚重,或灵动飘逸,或奇绝险峻等各种美感充盈的艺术形态,给人以美的享受。

若深一歩探察,书法之美还可能在特定条件下有一种更高层次的体现,即既悦人眼目,又传情达意,感人情怀,动人心魄的意境美。这个特定条件就是,当书写者在书写过程中能够通过深思熟虑,有意识地依据所书文字精神文化内涵的不同,而采用与之相应的不同书写技法,特别是不同的笔势、笔法,做到以意定形、以形达意、形与意合的时候,那种与所书文字精神文化内涵一致的意境之美,便能以虽然抽象但可感知的状态展现出来。举例来说,当我们书写蕴含激情的文字内容时,就当用刚劲、奔放、豪迈的笔势笔法;当我们书写庄重肃穆的文字内容时,就当用直朴、凝重、沉厚的笔势笔法;当我们书写咏景抒怀的文字内容时,就当用清雅、飘逸、灵动的笔势笔法等等。由此不难看出,意境美是书法艺术美的极峰所在,是书法艺术具有鲜活生命力的最高体现。正因如此,追求书法作品的意境美也是每个书法人应该毕生坚持的奋斗目标。

令人遗憾的是,在书法审美方面,当今书界的普遍现象是习惯于简单粗浅地以对作品外在形态的印象加以评价,而忽视从外在形态与文化内涵、精神内涵是否相互一致的高度去作出判断。一些极有名望和话语权的权威大腕人物,虽然也在各种场合就书法审美问题高谈阔论,而自己则几乎总是一寸不变地用同一技法同一方式书写各种不同的内容,即使其作品千件一貌,平淡无味,却仍沾沾自喜,自我陶醉。另有一些人,为了获取虚荣,刻意在技法上矫揉造作,故弄玄虚,结果走向反面。这些现象的存在充分说明,在推动书法艺术发展进步的过程中,大力宣传和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提高广大书写者和社会大众的宙美水平,仍然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任务。

四、丑书何以当诛

这里所说的丑书,不是以可识不可识、好看不好看为标志作出的判断,而是特指那种假创新之名,蓄意扭曲、肢解、践踏甚至完全背离汉字,随心所欲胡涂乱抹的书写行为,以及在这种行为下产生的极端怪异的所谓书法作品。正是这些往往被书写者个人及吹捧者视为至妙至美的所谓书法作品,在明智的书法人和社会大众眼里则丑到极点,不可容忍。

由此可见,丑书之所以当诛,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它既颠覆性地否定了中国书法艺术几千年来不断发展进步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又彻底背离了书法艺术的本质属性和书法创作的客观规律,且在创新的旗号下具有很强的蛊惑性和欺骗性,与其说是丑书,不如说是邪书、恶书。如果不加以批判和遏制,任其泛滥成灾,对书法艺术的发展进步不仅起不到任何推动作用,反而有可能将整个书坛引向一条万劫不复的邪路,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需要指出的是,批判和遏制丑书,决不意味着可以停止书法创新的前行脚步。因为创新是一切艺术发展进步的原动力,艺术发展进步永无止境,艺术创新之路也永无终结之时,书法也不例外。所以关键不在于要不要创新,而在于如何找到一条正确的创新之路。综合对上述几个问题的分析探讨,笔者认为,书法艺术的创新,贵在始终遵循文化艺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促进社会发展进步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文字为本、传统为根、意境为魂、技法为器的基本理念。在此前提下,从不断提高作品的艺术水准和艺术品味出发;从书写内容和字体的合理选择,点画形质的提升优化,以及单字结构和整体布局的巧妙把控等诸多方面,不断进行新的探索,寻求新的改进和实破。若如此作出全方位的努力,书法创新必然沿着正确的轨道不断前推进,开出灿烂之花,结出半硕之果。【文图:余少君】

余少君,1944年11月生,祖籍四川。 曾任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巡视员。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会员。 现任陕西省书法家协会会员,陕西省文史研究馆研究员,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

自幼喜爱书法艺术,从起步临帖到潜心练习、创作、研究,历时60余年。作品以行、草见长,兼及楷、篆、隶。

在长期的习练和创作过程中所形成的基本特点是:遵循书法的本质属性,坚持以文字本位、形式交融、艺术化表达为特征的书法正道,坚决同种种与此相悖的歪风邪道划清界限;崇尚师古而不泥古,力求在继承与创新的结合中形成自己的风格;注重书法作品的文化内涵、精神品味和时代气息,力求用不同的书写形式表达不同的书写内容,努力实现二者之间的协调统一和有机融合,使作品富含意境和生命力;坚持艺无止境、奋进不懈的科学态度,力戒自满浮躁、贪图虚名等不良习气,并始终如一地重视书法理论的学习与研究,结合创作实践探索书法真谛,在不断的自我武装、自我挑战、自我否定、自我超越中寻求技艺的提升与进步;坚守文化艺术为人民大众服务、为社会发展进步服务的初心使命不动摇,自觉争取和利用各种机会参加书'画方面的公益活动,尽可能多地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奉献优质作品,曾被赞为“老百姓的书法家”。

1994年以来,作品先后十多次 入选国际、国内、省内书法大赛、大展,并多次获奖。个人和作品先后入编《21世纪人才库工程》 、《世界华人艺术精品典藏》 、《世界美术大典》 、《当代书画收藏精品鉴览》 、《中国翰墨传世名家名作》 、《中国精神》 、《传统·继承——共和国将军·大风堂·艺术家 喜庆十八大书画大展作品集》 、《长安雅集》等书籍。此外还先后出版以 《艺道崇真》为代表的三部个人书法专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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