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出来的效果,往往跟本人差着十万八千里。可就是这张四不像的图,要贴在城门、码头、集市上,让全城人帮着认。

画像不准,文字描述也虚。什么“面白无须”“身材中等”“操某地口音”,往人堆里一扔,十个里有八个能对上。逃犯要是再刮个胡子、换身衣裳、改个口音,基本就是另一个人。靠画像直接抓到的,少之又少。官府心里明白,但海捕文书还得发。发出来是态度,也是给逃犯放风,让他知道有人在找。
实际管用的,是保甲连坐和客栈登记。古代人口流动不像今天这么随便。保甲制一推行,乡里之间谁家来了生人,保长得去问。城里客栈住店,必须有路引,掌柜要登记。登记簿上写着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住几天。

衙门隔三差五来查。逃犯再能藏,也得吃住。要是不住客栈,就得露宿野外,或者投亲靠友。露宿的,被巡夜的更夫瞧见,一问三不知,当场就扣。投亲靠友的,亲友还得掂量,窝藏逃犯,可是要连坐的。
海捕文书上的画像,更多是吓唬人用的。真正让逃犯落网的,是周围人的眼睛。衙门出赏格,说拿获者赏银若干,通风报信者赏银若干。钱不算多,但对穷苦人家来说,足够几个月开销。

于是城门边上、渡口旁边、集市里,总有人盯着生面孔。看到可疑的,往衙门口一报,不管对不对,先拿一笔跑腿钱。等真抓到了,再领剩下的赏。有些人就靠干这个混饭,眼睛毒得很。
也出过不少冤事。有的被当成逃犯抓了,跟画像没半点像,只是口音不对,又拿不出路引。进了衙门先挨一顿打,打完了再慢慢查。查着查着,真犯还在外头晃,这个被冤的已经脱了层皮。
还有的地痞无赖,专在码头蹲守,看谁像就报谁。官府为了结案,有时也顺水推舟。海捕文书传到后来,成了一块鱼饵,勾出来的不一定是逃犯,还可能是各路牛鬼蛇神。

古代通缉令,真有意义吗?有一点,但远没戏文里那么神。画像抓不住,文字靠不住,赏钱引来的也不一定是好人。可它至少做了一件事:让逃犯不能大摇大摆过日子。白天躲,晚上怕,吃口热乎饭都得缩在墙角。到处是眼睛,到处是关口。
让其提心吊胆,才是海捕文书真正的杀招。抓不抓得到另说,先把人熬垮。熬到他自己露头,或者熬到有人为了赏钱把他卖了。